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公积金业务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2020-01-16 09:57:29 来源:
点赞 收藏 分享

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公积金业务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

自《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孝感公管委发(2019)1号)实施以来,出现许多新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现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1、代际互助异地购房在孝感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商业贷款金额和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所购房屋总价的70%,办理时需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样,留存复印件。

2、提供公积金归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前期十二个月贷款应偿还额减去按月划扣公积金之后的余额。

3、代际互助异地购房,在孝感申请公积金贷款,确需要更换抵押物的,经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核实后,允许更换一次

1.jpg

2.jpg



网友点评
  • 暂时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
上传照片
验证码

已阅读《楼盘点评内容管理规范1

匿名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