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公积金购房条件及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政策:目前公积金贷款实行“认贷又认房”,并且每个家庭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
贷款对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在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申请贷款前停缴住房公积金连续不超过六个月,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应满6个月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贷款申请人为缴存公积金的职工。
此外,自愿缴交的新市民自开户之日起满12个月且连续足额正常缴存12个月及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数额: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为5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4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贷款比例:目前首次使用首付比3成起,可贷款额度70%,,二次使用首付比4成起,可贷款额度60% 。
贷款利率: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公积金购房条件
购买期房办理条件:正常缴存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孝感、武汉购买期房,父母为子女购买首套期房,从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之日起一年内。
购买二手房办理条件:正常缴存职工在孝感、武汉购房,自购买住房开具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一年以内。
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具有孝感市户籍,在孝感市外自开户之日起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贷款前停缴住房公积金连续不超过六个月的职工,在孝感市内购房时可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住房的,从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一年内。
所需材料:
1.申请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2.申请人、配偶自受理日起1个月以内的个人征信报告;(留原件)
3.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期房)/《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留原件)
4.购房增值税发票(期房)/契税完税凭证(二手房);
5.不动产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留原件)
6.有效担保证明(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证、质押证明等);(留原件)
7.以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
另外异地公积金贷款除了准备以上所有材料外还需准备:
1.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到缴存地管理机构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6个月以上的《缴存提取明细》(留原件)
2.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质押证明等;(现房和二手房提供)(留原件)
大学生公积金贷款政策
为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在我市辖区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在辖区内购买首套住房,最低可贷30万,只要拿着毕业证和学位证,去到孝感市民之家公积金办事窗口就可申请最低额度30万的公积金贷款。
个人缴存公积金政策
自2018年5月1号起,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进城“新市民”可自愿缴存公积金。自愿缴交的新市民自开户之日起满12个月且连续足额正常缴存12个月及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按政策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免缴个人所得税。
家庭代际互助政策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其子女或父母购房时,可申请家庭代际互助,代际互助可以贷款和提取。
缴存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超过两次,缴存人家庭第三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和购买第三套住房不予支持。代际互助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纳入职工家庭贷款次数计入信息系统,贷款额度按有关规定核定。
组合贷款
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湖北银行孝感分行、交通银行孝感分行签订组合贷款合作协议,两家银行已开通组合贷款业务。
公积金网上查询地址: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
公积金办理地址:
1.孝感市市民之家(湖北省孝感市新桥路1号市民之家3楼)
2.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孝南办事处【孝感市长征路14号(中国银行孝南支行)】
另外在购买商品房时,如果遇到开发商违约或欺骗行为可拨打以下两个电话进行投诉维权。
孝感市房管局市场监管科投诉电话: 0712-2340983
孝感市房产信息利用中心投诉电话:0712-2281698
看房预约VIP热线:1589774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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