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过后,孝感的这种房子要谨慎购买!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这部法典涵盖了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有些是沿袭原单行法如婚姻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汇编而成,更有部分是新增而成,其中物权法篇关于居住权成为了这次民法典新增亮点之一。
居住权是什么?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设立居住权首先需要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书面约定居住的条件、要求和期限,而后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人的身份没有限制,可以是父母配偶也可以是子女、甚至还可以是保姆,且原则上居住权应该无偿设立。
附:民法典草案关于居住权的规定第十四章 居住权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间;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居住权有什么用?
1、“老人子女与保姆争房”有解决方法
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案例,一个老人被保姆照顾了很久的时间,老人希望自己去世后,保姆还可以继续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但是老人的子女对此可能会有意见,所以一旦老人去世,就会把保姆赶出家门 ,或者对簿公堂。
有了居住权的规定后,老人去登记机构为保姆登记居住权,或者以遗嘱的方式为保姆设立了居住权。这样,在老人过世之后,老人的子女可以依法继承老人留下的房子,但是不能赶走保姆。
这个居住权要等期限到了或者居住权人死亡,才可以去办理注销登记。
2、“以房养老”,卖了所有权,保留居住权
有一个老人,独自一个人生活,退休金不高,每月都要负担比较高额的医药费,生活有点拮据。如果老人家拥有房产,那么居住权的出现,就会帮他解决养老问题。
假设这位老人的房产价值500万,那么他就可以把房子卖300万,同时跟对方约定,保留居住权,依法进行“居住权登记”。即便这套房子再次进行交易之后,新的产权人依然要保障老人的居住权。
这样,居住权制度的设立就为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老人既可以保证自己有地方住,同时又可以把房子“提前变现”,用来用老、治病、改善生活。
以后买二手房得查询居住权情况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它的自由处置受到限制,因此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尤需注意。
登记完成后居住权设立之后,居住权人根据合同约定对该住宅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一直住在里面。
虽然,房屋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权人,但即使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享有居住权的一方依然能根据合同,在约定期限内继续居住。
所以,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就几乎没有价值了。
你想想,有这样一套房子,即使你买了,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但是,
你不能自己住进去!
不能把别人赶走!
不能出租!
这样的房子有人会买吗?
总而言之,一旦房屋设置了居住权,房东虽然可以卖房子,也可以抵押房屋,不需要经过居住权人同意。但是你一旦买了这个房子,就是踩到了巨坑,因为你的房子就要给别人免费居住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居住权被取消房子才能恢复价值。
已经抵押的房子,还能不能登记他人居住权?
登记他人居住权的房子,能不能照常抵押?
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组秘书长谢鸿飞表示,依据物权法,保护谁取决于权利成立的时间先后。
若先有登记居住权,再抵押房屋,是可行的。但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抵押人还不起银行欠债,此时银行在收回房子时,同样得考虑居住权人的权利,因此银行在面对此类房产时可能会谨慎为之。
若先有抵押,再登记居住权,那居住权人的权利则低于抵押人的权利。
因此,买家一定一定要注意,以后买卖二手房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还应该要去房管局重点查询房屋是否登记了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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