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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的通知

    2020-07-23 16:23:02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系统对接信息共享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数据标准的通知》(建办房〔2020〕14号)要求,统一规范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流程,夯实房屋信息基础数据库,优化升级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公积金、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和单位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要积极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数据对接,通过网络专线、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延伸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操作端口等方式共享房屋网签备案数据,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抵押贷款、纳税申报、住房公积金提取或者贷款、反洗钱、居住证和流动人口管理、司法案件执行等业务提供便捷服务。对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房屋网签备案数据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房屋买卖、抵押、租赁合同。  二、优化住房商业贷款办理服务  金融机构可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实时查询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网签备案合同及住房套数等信息。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以网签备案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住房贷款额度。房屋抵押当事人应当将房屋抵押合同通过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经网签备案的房屋抵押合同,作为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的依据之一。金融机构要依托房屋网签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加强贷款审核管理,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在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中,及时关注网签备案价款与房屋评估价、客户实际交易资金之间存在显著差异的异常情形,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三、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实际租房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以共享的网签备案合同为依据,并以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住房贷款额度;以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价款、房屋租赁税票金额、市场租金价格水平等作为依据,综合确定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受托银行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合同信息,应实时共享至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办理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配合查询房屋网签备案信息。  四、优化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向税务部门共享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争取2020年底前实现两部门网签信息实时共享。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加快实现房屋交易纳税申报“无纸化”“免填单”。纳税人办理房屋交易纳税申报业务时,税务机关可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获取房屋买卖合同信息的,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五、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公民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居住证,公安机关可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查询并获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原件或者复印件。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积极共享房屋租赁信息,大力推行“以房管人、人房共管”,提高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人户一致率,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和租赁房屋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六、提高司法案件执行效率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人民法院积极对接业务信息系统,实时共享房屋网签备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房屋查封等信息,逐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实现信息共享。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时,可以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实时查询相关信息,为执行程序依法确认涉案房屋买卖、租赁信息和被执行人信息等提供便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买受人,通过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自动不予办理网签备案。  七、全面提高房屋交易网签数据质量  按照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推进市、县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监测,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供数据支撑。已经接入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的城市,要按照“及时、准确、全覆盖”的要求上传房屋交易数据,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全覆盖。对因房屋交易、登记管理体制不清以及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调整等,可能造成房屋交易网签数据覆盖不全面、上传不及时,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不力等问题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向城市人民政府反映,同时向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确保不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产生不利影响。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屋交易管理和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职责,按照建房规〔2020〕4号文件要求,将网签备案端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确保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时即完成备案上传交易数据。优化窗口服务,做好房屋网签备案“一窗受理”,积极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异地可办。  八、抓好信息共享组织落实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金融、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要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做好用户身份认证管理、数据安全监测审计、应用安全防护手段建设工作,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制度,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访问共享使用房屋网签备案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生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案件的,依法追究所在单位和个人责任。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需要共享房屋网签备案信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会同相关部门参照本通知要求开展信息共享。 孝感买房咨询热线:18572119853(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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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孝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2020-07-03 16:25:58

    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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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调整的情况说明

    2020-07-03 15:38: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及上级各项文件要求,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公积金各项政策,更好服务缴存职工,对以前调整频繁、目前在用且分散于十余年不同文件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纳、汇总、优化,同时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实际,对部分政策进行微调并予以明确。草拟了《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归集政策的通知》,现就有关于政策变化情况进行说明。一、归集政策的变化增加缴交比例变化的条款。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出台了中小微企业最低可按3%比例缴交公积金,减轻企业负担。公积金中心及时落实国家政策,因此增加了国家、省、市文件有特殊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办理的条款。二、增加了网上业务办理的内容随着中心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心已开通网上营业厅,分单位版和个人版。单位专管员登陆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可对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个人开户、封存启封、个人账户转入、个人账户转出、职工并户、单位信息查询、单位基数变更、单位正常缴交等业务。个人可通过手机验证码、支付宝登陆个人网上营业厅,查询公积金信息和办理相关业务。买房咨询热线:18572119853(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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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0-07-03 15:37:0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及上级各项文件要求,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公积金各项政策,更好服务缴存职工,对以前调整频繁、目前在用且分散于十余年不同文件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纳、汇总、优化,同时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实际,对部分政策进行微调并予以明确。草拟了《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归集政策的通知》,现就有关于政策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贷款政策的变化(一)增加贷款对象与中心签订了公积金互认互贷协议地区的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目前与中心签订公积金互认互贷协议地区只有武汉地区。(二)增加了上级有特殊规定办理的条款国家、省、市文件对贷款有特殊规定的,中心将按文件规定办理落实。如省、市《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术领军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可具备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三)贷款额度的变化借款申请人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购买“新建商品房”调整为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为5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40万元。缴存职工只要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为50万,体现了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的支持。(四)贷款比例的变化申请商业贷款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余额和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应不超过可贷额度。体现了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减轻缴存职工商业贷款压力。(五)还款方式的变化1.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以前只有等额本息还款法一种方式,现在增加了等额本金还款法,让借款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有更多的选择。2.提前还款更方便了。以前按月扣划和按年扣划只能选择一种,现在两种方式可同时使用,还款方式更加灵活,减轻职工的贷款压力。(六)明确了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的时限、流程购房人所购房屋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具备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条件时,开发公司要积极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之日起3个月内,借款人、抵押人(以不动产权证书上权益人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并填写相关材料,审批后抵押人、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手续,将不动产登记证明送达公积金中心收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预告登记只是设立了一个抵押权登记,属于一种可期待的权利,并不等同于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在预告登记转为抵押权登记期间,开发企业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七)增加了借款人变更条款借款人因离婚、死亡等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借款人的,可申请变更借款人。因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后,公积金贷款债务和房屋产权没有及时分割,导致部分共同申请人无法再申请贷款,这次根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规范》作相应调整,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实际购房需求。(八)强化了合作楼盘管理为防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楼盘风险,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增加了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中心备案通过的新建商品房楼盘购房才能申请贷款。免除了开发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保证金,减轻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也压实了开发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责任。(九)增加违规贷款的法律责任由于少数缴存人对公积金使用严肃性、规范性认识不足,违规使用公积金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公积金贷款用途合规和资金安全,对违规使用公积金的缴存职工采取了限制使用、处置抵押物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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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孝感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的情况说明

    2020-07-03 15:33:21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及上级各项文件要求,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公积金各项政策,更好服务缴存职工,对以前调整频繁、目前在用且分散于十余年不同文件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归纳、汇总、优化,同时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实际,对部分政策进行微调并予以明确。草拟了《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公积金归集政策的通知》,现就有关于政策变化情况进行说明。提取政策的变化(一)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目前国家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市里也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为支持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减轻缴存职工改造费用的压力,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二)增加了上级有特殊规定办理的条款国家、省、市文件对提取有特殊规定的,中心将按文件规定办理落实。(三)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提取自愿缴存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满12个月且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四)增加了违规提取的法律责任由于少数缴存人对公积金使用严肃性、规范性认识不足,骗提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公积金提取符合规定和资金安全,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提取金额并采取限制公积金使用措施。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及时向公安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买房资讯热线:18572119853(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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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孝感买房之所有权预告登记

    2020-04-21 17:17:09

    孝感全洲天悦的准业主放映,今天去建设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工作人员提到要办理办预告登记,买房子贷款的时候没有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话是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那么预告登记是什么呢?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办预告需要钱吗?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即可。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好资料到房管局备案;准备好办理预告资料;把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给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签字盖章后便可以审批发证了。 如何办理房屋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抵押合同原件;(4)主债权合同原件;(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6)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原件。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材料: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下列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原件、他项权利证书原件、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转让合同中已有约定的除外)。4、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的材料: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4)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5)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5、预告登记的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4)变更事实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6、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7、具体程序:(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保证开发商在预售后有履行的能力,具体说来需要具备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四个条件后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8、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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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孝感买房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2020-04-17 14:51:41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银行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组合的总称。孝感五证齐全的楼盘一般来说都可以办理组合贷款。孝感公积金贷款未限定合作楼盘,所购楼盘如能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即可以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申请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办理组合贷款的流程有哪些?⑴提出申请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⑵签订合同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企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申请通过后,需与贷款企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且进行公证;⑶办理抵押保险签订合同后,到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以及缴纳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将保险单正本交给贷款银行保管;⑷开立帐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企业银行开立存款专户;⑸支用款项申请购房组合贷款人在银行填制购房组合贷款存凭证,然后贷款企业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存款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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