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那么,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房产过户费用具体如下:一、继承主要费用 继承权公证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继承是遗产人死后才可以进行产权过户,所以这种过户方式的人比较少。同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房产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即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人,遗嘱继承必须是遗产人死前曾做过公证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第二,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因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协议,需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二、赠与主要费用 个税+契税+公证费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 不过,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受赠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贷款。三、买卖主要费用 营业税+个税+契税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个贷专家指出,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具体详情请关注公众号咨询置业顾问
人们总是关心对自身有利的事件,比如夫妻离婚之后,对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就成为了人们关系的热点,而财产的大头基本就是房产了,要知道婚姻关系共存期间存所创造大额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人都是不能独占或者是转让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满足公平公正。1、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类型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婚姻法》规范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公共财产制三类财产关系,其中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制为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和夫妻法定财产制可以同时并用,但只有再对夫妻财产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的规定。2、什么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采用协议的方式,将某项或某些财产确定为一方所有或双方分别所有的制度。但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夫妻财产约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约定的主体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约定采用书面形式;3)当事人意思真实表示;4)规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夫妻不得利用财产约定逃避应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3、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制依据《婚姻法》,下列房地产为夫妻一方所有: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房地产是指一方于婚姻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人名下的房地产。若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地产增值部分,法院可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地产。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个人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结合实际情况,为了更加明确夫妻之间的房地产归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司法解释,具体如下:1)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4)由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4、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制依据《婚姻法》,除夫妻之间有书面约定及依法应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地产外,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地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地产。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婚后夫妻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期间则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地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地产做出重要决定,如出卖房地产,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关于婚姻与房产争议问题,婚前婚后房产界定时间如何确认?欢迎加小编咨询,或者进群了解更多信息!购房咨询电话:18572119853(微信)
2月24日,浙商银行近日下发了个人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明确对于“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此次通知不仅明确,对于“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同时也明确,取消了500万以上房贷纳入非普宅标准的贷款政策。目前,孝感只有工商银行,没有浙商银行,不过这个两成首付的优惠政策,孝感的刚需置业也可能享受到!部分工行已经接到两成首付的通知,将陆续执行。具体执行办法:1、首套房贷利率5.34%,上浮59个基点。2、二套房贷利率5.59%。3、二套房首付最低3成,具体看个人征信情况、收入及工作单位。目前,工行首套房贷利率为最新5年期以上LPR4.75%+59基点,为5.34%。如果首付比例由此前的三成降为两成,以一套总价100万元的房子为例,意味着首付款门槛将由30万元降为20万元,买房的门槛降低了。关于孝感各银行贷款的事情,欢迎找小编了解,已买房的朋友也可以加小编进业主群!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心工作安排,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网上办理,建议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在网上大厅(http://www.xggjj.com)办理缴存等业务。网上大厅单位业务可办理单位信息查询、个人账户封存和启封、单位缴交基数变更、单位缴交等;网上大厅个人业务可办理个人信息查询、公积金按月批扣签约、公积金贷款归还、公积金提前结清、手机号修改等。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服务大厅窗口线下业务,线下业务开通时间另行通知。2.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在疫情结束后补缴,因疫情造成的延期缴存可视为正常缴存,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3.受疫情影响严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4.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正常还款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疫情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纳入违约人员黑名单。5.职工购买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业务,办理业务所需资料在疫情期间到期的,可延长至恢复线下业务办理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有效。 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2月14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支持全省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共渡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减轻企业负担1.降低生产成本。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 “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免收滞纳金。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中电度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县人民政府)2.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对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 (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3.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责任单位:省国资委)4.降低检验检测费用。疫情期间,对受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污水处理费、环保检测费、计量器具检定费。(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5.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审计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二、强化金融支持6.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办贷时限,加大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授信到期还款确有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2020年,省内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额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其中新型政银担业务贷款规模占比不低于30%。(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再担保集团)7.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级金融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降低10%以上。小微企业新增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下降不少于1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8.降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服务疫情防控的相关企业免收担保费、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再担保费减半。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要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采取展期、续贷续保等措施。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省财政及时补充省级再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做好代偿补偿保障。各市、州、县政府应建立实施尽职免责机制,通过资本金注入、保费补贴、代偿补偿等方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应有作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北银保监局、省再担保集团,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9.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合理确定其监管评级和绩效评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10.给予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支持。积极争取将我省疫情防控企业纳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立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对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省级财政统筹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支持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1000万元以内),省级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30%给予贴息。(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人行武汉分行)11.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可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采取信贷支持和债券承销相结合方式,指导企业用好用足发新还旧政策,多渠道缓解企业经营困境。积极推进拟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创新层企业申请精选层辅导验收工作,采取非现场等灵活高效方式进行辅导验收等相关工作。疫情期间,加快资本市场线上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辅导机构等有关各方加大企业挂牌上市线上培训力度。(责任单位:湖北证监局、湖北银保监局、人行武汉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三、加大财税支持12.加大技改支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扩大产能、提档升级项目,优先纳入全省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重点倾斜。(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13.减免相关税费。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按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依法免征关税。适用 “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依法提请合理调整定额。(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武汉海关)14.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报省级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四、加大稳岗支持15.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实施灵活用工政策,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总工会)16.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17.返还失业保险费。企业裁员 (减员)率不高于 5.5%的,对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对参保职工500人 (含)以下的企业,可直接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18.增加就业补贴。对春节期间 (截止2020年2月13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 可 按2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6个月。中央出台相关支持的政策,遵照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8日
孝感房屋抵押贷款的要求和手续资料(1) 房屋抵押贷款的要求1、 年龄在18-55周岁2、 一般房屋抵押贷款额度为房产评估价格的50—70%3、 房屋抵押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10年4、 房龄最高在20年内5、 抵押贷款的贷款年利率一般在4.75—7%之间6、 有一定还款来源7、 个人或公司信用良好8、 目前银行可接受的房产类型有商品房、住房、商铺、按揭房、二次抵押贷款、酒店式公寓、写字楼、办公楼等9、 其他材料证明(如果能提供类似于其他房产、车辆、有价证券、公司等做资产证明,能大大提高银行房产抵押贷款额度)(2) 手续资料在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准备的手续资料分为两种:登记资料和申请资料。登记材料——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书2、抵押合同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2、抵押申请表3、抵押合同4、证明房屋价值的资料5、委托书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1、契税建筑面积 家庭拥有房屋套数 税率 ≤ 90㎡ 一套 合同总价的1% 二套 合同总价的1% > 90㎡ 一套 合同总价的1.5% 二套 合同总价的2% 二套以上 合同总价的4% 商业 合同总价的4.05% 2、公共维修基金:30元/㎡3、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户,商业550元/件4、代办服务费:300-500元/户(贷款客户必须由开发公司或中介公司统一代办,原件需送银行进行正式抵押)
孝感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申请材料(以下证件需带原件)1、购买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有未成年子女的需带子女身份证或户口本。2、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3、销售不动产发票4、房屋查询证明购买人户籍在湖北省范围内的,须在户籍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房屋套数证明。孝感市城区,孝南区(包含所辖乡镇)的业主,无须再单独开具。温馨提示:已婚人士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具房屋查询证明,且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办理!孝感办理不动产证在哪里?孝感市民如果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业务的话,去孝感市民之家一楼的西一区,也就是房地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区,找专门的工作人员帮您办理就可以,服务是非常全面的。
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公积金业务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自《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孝感公管委发(2019)1号)实施以来,出现许多新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贷款业务,现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中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1、代际互助异地购房在孝感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商业贷款金额和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所购房屋总价的70%,办理时需提供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原样,留存复印件。2、提供公积金归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前期十二个月贷款应偿还额减去按月划扣公积金之后的余额。3、代际互助异地购房,在孝感申请公积金贷款,确需要更换抵押物的,经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处)核实后,允许更换一次
事项名称 异地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 具有孝感市户籍,在孝感市外自开户之日起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贷款前停缴住房公积金连续不超过六个月的职工,在孝感市内购房时可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从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依据 [鄂建文(2015)73号】《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办理材料 以下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受理后留相应原件或复印件存档申请人及其配偶分别到缴存地管理机构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及6个月以上的《缴存提取明细》;(留原件)申请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共同还款人)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配偶自受理日起1个月以内的个人征信报告;(留原件)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留原件)购房增值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现房和二手房提供)相关不动产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家庭《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家庭房屋套数证明);(留原件)有效担保证明: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证;(期房提供)(留原件)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质押证明等;(现房和二手房提供)(留原件)以申请人为户名的,与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的一类账户(存折)卡。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开具证明→贷款受理→贷款办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 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民之家营业部地址:孝感市新桥路1号孝感市民之家三楼中庭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孝南办事处地址:孝感市长征路14号(中国银行孝南支行)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汉川办事处地址:汉川市北桥路36号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城办事处地址:应城市月圆小区月圆路2号(月圆宾馆正对面)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云梦办事处地址:云梦县龙岗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安陆办事处地址:安陆市碧涢路254号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悟办事处地址:大悟县兴悟南路锦绣华府商住楼1楼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孝昌办事处地址:孝昌县文华路(汇美华庭小区) 0712-12329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受理,7个工作日审批,抵押证送来后5个工作日放款办理机构 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收费情况 不收费